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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廉租房2017
1、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2、合阳县2025年4月空房源公示合阳县在2025年4月发布了空房源公示,但该公示主要聚焦于当前可用的空置房源情况,并未直接涉及四月份廉租房的具体分配名单。空房源公示通常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了解当前可申请的房源数量、位置及户型等基本信息,为后续的申请流程提供参考。

关于市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简政放权工作,推动政府转变职能, 6月至7月上旬,在主席、各位副主席带领下,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牵头,各委处参加,以常委为主体,组成六个调研小组,深入到十一个县(市、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华管委,重点围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行了调研。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积极推行网上政务超市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x〕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xxx〕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地方差异兼容性:不同地区下放层级可能不同(如A省下放至市,B省下放至县),需通过地方政府官网核实具体实施细则。监管风险预警:对取消事项,需重点分析后续监管措施是否到位,防止“一放就乱”。
合阳县廉租房申请条件
1、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2、合阳县保障性住房中心复审公示合阳县保障性住房中心在2025年4月29日公示了通过复审的177户申请家庭名单。但需注意的是,此次公示是针对2024年9月申请家庭的复审结果,而非四月份新申请的廉租房分配名单。复审公示的目的是确保申请家庭的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保障廉租房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3、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在中心城市建设、规划、环保、土地以及廉租房与公租房建设、城市改造、物业管理等方面赋于临渭区政府更多的权限,以更好地调动临渭区和街道办参与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创新运行机制,确保“四区”承接权限的运行。
合阳县四月份廉租房公示名单
1、合阳县2025年4月空房源公示合阳县在2025年4月发布了空房源公示,但该公示主要聚焦于当前可用的空置房源情况,并未直接涉及四月份廉租房的具体分配名单。空房源公示通常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了解当前可申请的房源数量、位置及户型等基本信息,为后续的申请流程提供参考。
2、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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